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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2-29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3〕20号)要求,2023年度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条件和推荐程序,执行《陕西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陕教工组办〔2023〕19号)的有关规定。选拔工作紧紧围绕服务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省战略,突出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重点从“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从事重大基础科学研究、急需学科专业的青年人才中进行选拔,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建设。

(二)人选条件

1.推荐人选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2.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推荐上报,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5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至组织人事处人事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511室),电子版发送至renshi@xjtucc.cn。

(1)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电子版1份(附件材料做成1个PDF)(附件1-2)。

(2)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1份(附件3)。


附件:1.2023年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2.2023年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附件材料目录

      3.2023年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