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营造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我院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院发展目标和定位,以教育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为手段,以尽快提升青年教师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为重点,加强培养、规范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队伍,为学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培养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教师。
三、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培养,青年教师要熟练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掌握学科教学原理和方法,具备学科教学先进思想,弄清各项常规教学要求之间的关系,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能够满足学院发展、学生期望、社会需求对教师工作成效的基本要求。
(二)分期目标
一年入门:了解所教科目的教学大纲、教材,能表述本学年的教学任务及教学常规要求,熟知教学环节,能进行教材、章节的一般分析(熟悉整体知识结构、重点、难点等),初步掌握教学语言,能够熟练使用普通话,板书设计合理,用字规范,能写出合格教案,能上公开课,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两年过关:熟悉所教科目的教学大纲、教材,准确表述本学年的教学任务及要求,掌握教学的各个环节任务指标,熟悉课堂常规,能较好地进行教材、章节分析。教学基本功合格,并具有合理地处理教材内容和驾驭课堂教学、设计教法的初步能力;能基本胜任班主任工作;能把科研的思想与方法应用到教学中,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三年成型:胜任教学工作,能将现代教育技术熟练地用于课堂教学之中,课件质量高、使用效果好;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参与立项课题论证,并独立承担院级立项课题研究任务;积极参与校、省、国家青年教师授课、课堂教学创新、微课大赛等教学大赛。
五年提升:基本形成有特色的教学风格,开始在学科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培养措施
(一)明确责任,完善院系(部)两级培养机制
青年教师培养是个系统工程,需要院系(部)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学院负责领导、协调、监督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负责宏观政策制定、公共平台搭建、通识类培训及工作考核等工作;系(部)是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教师职业发展规划、教学指导、教学法活动、开课试讲及科研指导等工作,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岗前培训,严格上岗准入制度
新聘教师在入职一年内须参加岗前培训,完成岗前培训的学习任务,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岗前培训主要包括通识类培训、业务类培训、教育教学实践三部分。
1.通识类培训
(1)参加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通过《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四门课程的考试,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2)参加由学院职能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发展概况、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人事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的介绍以及师德师风教育的专题讲座等。
2.业务类培训
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基本教学能力培训,主要包括教学设计培训、授课能力培训、教育技术培训、授课规范测试、微课制作,实行学分管理,考核合格并取得《新入职教师教学培训合格证书》。
3.教育教学实践
(1)跟随指导教师进行一门本科课程的全程听课,完成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讲解、实验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总结个人的心得体会。
(2)参加指导毕业设计、学科竞赛、学生实习和教师顶岗实践等工作。
(3)担任班主任,参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4)培训期结束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拟开设课程的教案,并根据指导教师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
(5)参加教学研究及学科建设,主要包括教学法研究活动、专业及课程建设、参与教改项目及成果申报等,要提供教学法研究活动相关内容记录(不少于6次)、参与专业及课程建设和教改项目申报的相关材料等。
(三)改进导师制,完善优秀教师传帮带团队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完善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的制度,改进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创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能力竞赛等活动,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
(四)强化青年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学习师德规范纳入青年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激发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和师德标兵评选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激励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五)优化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
改革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进一步完善符合青年教师特点的用人机制,完善重师德、重教学、重育人、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积极吸纳青年教师参与学术活动、项目研究等,努力为青年教师搭建成长平台。鼓励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实践中大胆探索、发挥所长,对于成就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予以破格任用。优化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制度,鼓励青年教师提升学位。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国内外访问项目,提供适度的经费资助,为青年教师国内外访学创造机会与条件,拓宽青年教师视野,提高青年教师学术水平。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挂职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到职能部门、学术组织或在本单位挂职,提高青年教师管理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在学院建设发展中的作用。
五、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为未取得院级新任教师授课资格认定的教师安排理论课教学任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安排的,须经教学单位向教师发展中心申请、教师发展中心教学能力过关试讲、教学服务中心审核、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教学服务中心要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听课,确保教学效果。
(二)新聘教师在岗前培训期内的教学工作量实行考核减免制度,岗前培训期内完成减免后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可视同完成工作量任务(考核减免标准及减免时间按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执行),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超过296学时的部分方可享受课时费。
(三)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实施意见与学院之前制定的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四)本意见自公布之日实施,由人事服务中心、教学服务中心、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021年9月24日